关于对乌恰县政协第十七届第五次会议提案生态总34号文明建设类7号的答复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179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12:50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
买买提哈孜·阿克木委员:
您好!你在乌恰县政协第十七届第五次会议提案《关于托云村天然草原保护修复治理的提案》,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阅读和讨论研究,并与提案委员见面,深入了解委员意愿。现答复如下:
2025年2月,托云乡申报并实施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我局邀请州林草局专家评审项目修改后出具审查意见,同意实施该项目并由乡村管理。2025年3月,该项目完成招标,中标企业为:帕米尔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4月3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自项目启动以来,我局与乡主要领导协同配合,每月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进督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草原监理所执法人员每月深入托云乡3个行政村开展草原执法监督检查和普法宣传,有效抵制了非法开垦草原、违规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杜绝天然草场过度使用导致“三化”,为牧草生长创造优质环境,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生产收入。⠂༯span>
感谢您对托云乡和乌恰县天然草原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为乌恰经济发展共同努力。
承办单位: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人:柴春强
联系电话:0908-4622004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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