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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2020年度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WQX015-2020-0000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01-07 17:58
名        称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2020年度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2020年度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实施,涉及资金1230万元,分别是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琼铁热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420万元,乌恰县托云乡托云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80万元,乌恰县托云乡苏约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3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琼铁热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建设地点

乌鲁克恰提乡琼铁热克村

2. 建设内容

新建管网5.2km,检查井94个,沉淀池259个,化粪池100m³2座、30m³1座、10m³2座、8m³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管材采用直径DN300DN150波纹管

3.资金来源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420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发展资金

4.实施期限

20201月—2020630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实施单位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负责人王景耀

6.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将对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奠定坚实的基础,能够有效的解决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久治安、环境文明奠定良好的开端,同时为乡村振兴和农牧民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7.带贫减贫机制

(一)环境效益定性分析

1、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倡导文明乡风和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2、有效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乡、村庄的农村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农村水源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加剧淡水资源的危机,使草地灌溉得不到有效保障,危害农民的生存发展。项目的实施基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较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3、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项目将改善村的农村环境、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提高环境质量,对当地农牧民的生活质量,工作信心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所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又为招商引资和村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对生活污水的处理,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而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草场污染,处理后的污水可以作为林地灌溉施肥,实现了废物的循环利用,同时也确保了草场和人畜的安全。

(三)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提供了群众生活质量,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乌恰县托云乡托云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建设地点

托云乡托云村

2.建设内容

新建管网3.3km,检查井50个,沉淀池130个,化粪池50m³1座、100m³2座及相关配套,管材采用直径DN300波纹管。

3.资金来源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280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发展资金

4.实施期限

20201月—2020630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实施单位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负责人王景耀

6.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将对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奠定坚实的基础,能够有效的解决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久治安、环境文明奠定良好的开端,同时为乡村振兴和农牧民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7.带贫减贫机制

(一)环境效益定性分析

1、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倡导文明乡风和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2、有效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乡、村庄的农村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农村水源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加剧淡水资源的危机,使草地灌溉得不到有效保障,危害农民的生存发展。项目的实施基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较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3、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项目将改善村的农村环境、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提高环境质量,对当地农牧民的生活质量,工作信心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所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又为招商引资和村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对生活污水的处理,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而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草场污染,处理后的污水可以作为林地灌溉施肥,实现了废物的循环利用,同时也确保了草场和人畜的安全。

(三)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提供了群众生活质量,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乌恰县托云乡苏约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建设地点

托云乡苏约克村

2.建设内容

新建管网5.3km,检查井205个,沉淀池196个,化粪池100m³4座、70m³2座、50m³1座、10m³1座及相关配套,管材采用直径DN300波纹管

3.资金来源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530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发展资金

4.实施期限

20201月—2020630

5.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实施单位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负责人王景耀

6.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将对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奠定坚实的基础,能够有效的解决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久治安、环境文明奠定良好的开端,同时为乡村振兴和农牧民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7.带贫减贫机制

(一)环境效益定性分析

1、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倡导文明乡风和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2、有效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乡、村庄的农村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农村水源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加剧淡水资源的危机,使草地灌溉得不到有效保障,危害农民的生存发展。项目的实施基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较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3、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项目将改善村的农村环境、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提高环境质量,对当地农牧民的生活质量,工作信心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所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又为招商引资和村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对生活污水的处理,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而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草场污染,处理后的污水可以作为林地灌溉施肥,实现了废物的循环利用,同时也确保了草场和人畜的安全。

(三)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提供了群众生活质量,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监督电话:0908-46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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