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055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13:33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财字〔2023〕303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2024年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克财社〔2018〕99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2.35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7就业补助”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可对一体化系统中自治区下达的项级科目按照实际进行调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方向据实填列。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请认真落实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及时分解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跟踪监控,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附件:1.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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