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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2:24
名        称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乌恰县文旅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乌恰县文旅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以来,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本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5条,执行法规条例1条,行政执法9条,旅游资讯10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乌恰县文旅局未收到任何申请人向我局提交并以我局名义作出答复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乌恰县文旅局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旅游资讯、公共文化体育等栏目信息,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同时,对我单位相关科室积极统筹,各科室根据职能按照政务工作要求,及时将涉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文化、体育活动等相关事宜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为更好地宣传乌恰县文化风土人情以及旅游项目,乌恰县文旅局依托微信公众号:“中国西极乐游乌恰”、“乌恰县文化馆”,抖音账号:“乌恰文旅”等平台推送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乌恰县人文风俗、山川风光、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活动等内容,全力推进乌恰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同时乌恰县文旅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相关制度,在网站上和新媒体平台上发布文章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平台运行安全平稳。

(五)监督保障方面:乌恰县文旅局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凡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按照本单位网站管理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初审、复审、终审,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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