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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6-001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6-01-19 19:49
名        称 乌恰县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气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恰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乌恰县委、县政府和克州气象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乌恰县气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在乌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政务信息5条,气象法规条例2条,人影作业4条,气象预报服务365条。共计发布信息376条。在移动云MAS平台上公开12万余条气象服务信息(每日天气预报、一周天气预报、重要气象情报、专项预报、决策气象服务信息、旅游气象服务预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流程、答复形式和答复时限,明确对应责任人,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高质量答复到位,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乌恰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气象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审核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定期对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每日发布,所有上网信息均通过发布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上传,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发布内容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局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维护,保障栏目及时更新、上传,每日定期更新未来三天天气预报,不定期更新其他气象服务信息,不定期更新文件、执行法规条例、人影作业信息等相关内容,保障栏目及时更新。同时,我局充分运用气象网站、微信公众号、乌恰零距离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重大天气防御及工作动态,也通过每月更新新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知识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留言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内容,我局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朱林同志担任,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定期由副组长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的问题进行全局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域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专业培训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专业水平不够高,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我局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恰县气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恰县气象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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