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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6-0017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6-01-19 18:42
名        称 乌恰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公安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q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恰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乌恰县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76条,其中:领导成员1条,内设机构2条,文件23条,执行法规条例10条,行政执法12条,户籍管理12条,结果公示15条;通过“平安乌恰”公众号公开信息69条,包括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公告公示通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乌恰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乌恰县公安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持续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核、后发布”原则,落实“三审三校”规定,切实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同时做好动态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保证公开信息实效和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乌恰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立足公安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服务工作要求,加大对服务群众、政策法规等重点热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扎实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发布信息内容,保证平台规范合理、运转有序。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把对外政务服务公开信息审核关,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针对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推进整改。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问题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895

行政强制

4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不固定,人员业务不够熟悉。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等信息的公开。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恰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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