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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公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22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5-08-14 10:58
名        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公告‌
文        号 恰自然资利用字〔2025〕2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因闲置土地处置,现依法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注销:

‌一、注销土地信息‌

‌权利人‌:乌恰县林立机械制造厂

‌权属证号‌:乌恰国用(2015)第0000017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530242014B00140

‌坐落位置‌:乌恰县工业园区

‌土地面积‌:65038平方米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乌恰县政府批复文件(恰政办函〔2025〕20号)。

‌三、异议处理‌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地址:乌恰县光明路19号;联系电话:09084622004)。逾期未提出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注销登记并作废权属证书。

‌公告单位‌: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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