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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恰县域内草地理论适宜载畜量的公告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10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6-07-23 16:23
名        称 关于乌恰县域内草地理论适宜载畜量的公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林业和草原工作中心

为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推动畜牧业生产与草原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核定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的通知》(新林草字〔2026〕1号)工作安排和天然草地理论载畜量测算相关技术要求,核定了乌恰县天然草地理论载畜量,全县核定载畜量为482118羊单位,现将核定结果予以公布。请全县各相关单位、广大农牧民严格遵照执行,共同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实现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

特此公告。

附件:《乌恰县各乡(镇)村草地适宜载畜量核定表》

2026年载蓄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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