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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过期食品整治的通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308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1-19 16:27
名        称 关于开展过期食品整治的通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含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各市场主体。

(二)整治重点

重点品种:保质期较短,易腐败变质食品;节令性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较集中的食品。

重点对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大中小型超市、便利店,食品批发市场及批发零售企业,农贸市场;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者贮存食品场所、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黑作坊。

(三)整治重点行为

一是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是对过期食品回收、翻新、包装、更改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后再次销售。

三是未按规定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分类管理或作出醒目提示。

四是未及时依法清理、登记、处置过期食品。

五是进货时未依法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导致过期食品来源或去向不明。

六是其他涉及过期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时间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

三、整治措施和任务

(一)自查自纠:各类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批发零售)、餐饮环节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自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库存及在售及使用的食品开展彻底清查,发现的过期食品立即下架,停止经销,依法处置,并如实记录。

(二)开展监督检查与执法行动: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协助,依职责分工负责,全链条开展监督检查行动,严查涉过期食品的违法违规信息线索,严肃处理。对经营、使用过期食品,更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典型案例曝光:对典型性案例依据层级进行曝光,警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了您和家人身边的食品安全,如您在消费及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现涉食品安全不法行为,请通过12315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依照相关规定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并依法保护您的隐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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