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康苏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乌恰县康苏镇花园路9号院005栋康苏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681025 联系人:刘杰婷
康苏镇人民政府是党和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在康苏镇辖区的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基层政权机关,在本辖区内代表党和国家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残疾人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安全生产、消防、计划生育和城镇建设管理,出租屋及来镇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镇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调度;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八)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